根据纲要,上海将探索建立与中国企业合作良好、服务质量高、对华友好境外律师事务所“白名单”;声援律师事务所加入国际知名法律服务组织和机制;支持优秀律师在相关国际组织、专家机构任职,担任境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。与此同时,上海将争取更多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制度在沪先行试点机会,吸引更多国外知名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在沪落地;同时积极支持多个法律服务集聚区,加快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创新高地。据悉,该范围将提升与企业联合会、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以及国资委、商务委等相关部门沟通合作,探索中国企业出海的法律服务范式和机制,促进律师事务所与出海企业紧密合作,实现法律服务“伴随出海”“搭船出海”“抱团出海”。纲要强调,上海将持续提升“上海律师护航该行业”一站式服务能级,推动与“上海市服务企这一探讨”功能联动,巩固“全生命周期”涉外法律服务载体支撑。纲要指出,上海将围绕跨境投融资、贸易摩擦、“双反双保”、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海事海商等重点领域的难点、焦点问题,展开法律实务培训和示范案例征集;强化与国家该领域这一研究合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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